【明報記者崔國萁報道】一名華裔男子日前開車送貨到新澤西,因與人爭車位而大打出手,導致對方鼻樑骨裂、左眼視力模糊,被警方控以嚴重攻擊罪,等待法庭審判。
4月10日,來自廣東汕頭40多歲的送貨工林先生駕車去新澤西送貨,到了送貨地點後,林先生欲找車位泊車,他與另一名華人司機都想將車停泊路邊同一個車位上,雙方誰也不讓誰,進而發展到肢體衝突。林先生的母親昨(14)日在福建同鄉會聲稱,是對方先動手,一拳打在她兒子胳膊上,她兒子揮拳還擊竟打在對方鼻樑骨,導致對方鼻梁骨裂和左眼受傷,當場血流不止。
辯稱自衛 難免獲罪
警方接報趕到,將雙方拉開分頭落供後,將傷者送去醫院救治。警方當場給林先生開出傳票,控他攻擊他人,導致對方嚴重受傷,並令他近期內到事發當地的刑事法庭出庭受審。
福建同鄉會法律顧問戴禺表示,林先生犯下的是刑事罪,被警方控以重度攻擊罪,很可能會有牢獄之災,林先生的當務之急是必須請律師幫助自己應對該案。若確如林母所講是對方先動手打人,林先生是出於自衛而還擊,庭審時林先生應委託律師如實陳述,爭取法官從輕量刑。
但戴禺律師也指出,即使自衛也有限度,絕不能過分傷人。若受傷人的眼睛由此落下終身殘疾,導致失明或者從此視物不清,法庭對林先生的定罪不會太輕。
若林先生是低收入,請不起刑事律師為自己辯護,戴禺表示,庭審時林先生可以攜帶報稅紀錄,請法庭指派公費律師作為自己的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