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纖體公司「變靚D」一名前註冊醫生劉莊敬,兩年前因未妥善記錄危險減肥藥物被檢控,醫務委員會昨展開聆訊。辯方律師解釋,當時「變靚D」曾向被告承諾,藥物登記有專人負責,被告毋須操心,出事後被告感到「憤怒」,指「被變靚D剝削」。但委員會認為,被告有責任看管藥物,判被告除牌一個月,不准緩刑。
稱變靚D指毋須管藥
辯方律師辯護時指出,劉莊敬畢業後在公立醫院工作了6年,一直只負責看症,由於對體重管理、營養學有興趣,其後獲聘於「變靚D」,並擔任荃灣分店的註冊醫生。辯方律師說,「變靚D」向被告表示,藥物會由一名楊姓資深醫生負責,被告以為自己像在公立醫院工作時一樣,只須看症,他曾看過診所的藥物紀錄表,當時驟眼覺得沒有問題。
雖然藥櫃的鑰匙由被告保管,但他一直不知道自己身為診所負責人,須為事件負責,出事後被告感到「憤怒」,並指「被變靚D剝削」,已馬上辭職。
劉莊敬去年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未能根據指定規格妥善記錄危險藥物的罪名,罰款6000元。控罪指出,衛生署人員在2006年6月上門調查「變靚D」於荃灣的分店時,發現有逾5500粒減肥藥物Redusa 15毫克膠囊及Redusa Forte35毫克膠囊,兩者均含有芬他命(Phentermine)成分,屬危險藥物,但被告卻沒有以正確方式妥善記錄藥物。
雖然藥物數目正確,字眼卻與正規有出入,例如「入貨」及「出貨」應寫作「收取」及「供應」,「尚餘」應填寫為「餘額」,紀錄表亦欠缺法票號碼及部分服藥者的身分證號碼。
醫務委員會主席麥列菲菲指出,不論是公營或私營的的醫生,都有「權力和義務」。她說,被告本身有開設診所,並能正確填妥紀錄表,由於被告無犯罪紀錄,遂判處除牌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