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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仔」變「K仔毒品」正名突顯禍害 2008年3月28日

【明報專訊】日後大家可能再聽不到「濫用藥物」這個詞語了,因為領導打擊青少年濫藥專責小組的律政司長黃仁龍決定「正名」,把現行的「濫用藥物」或「濫藥」詞彙改為「吸食精神科毒品」,日常所用的「K仔」、「丸仔」全改為「K仔毒品」、「丸仔毒品」。

禁毒專員:第三次「改名」

黃仁龍解釋,「濫用藥物」會誤導青年人,因為若說它們是藥物,會令人以為這不是毒品;同時會令青年人以為如不濫用、不過分,便沒有問題、不會上癮,這皆造成誤導。

禁毒專員黃碧兒補充說,這已是第三次「改名」,由最初的「軟性毒品」,改為「濫用藥物」,到現時改為「吸食精神科毒品」。

黃仁龍強調,吸食精神科毒品跟吸食海洛英一樣,會對身體造成非常嚴重損害,他引述禁毒常委會戒毒治療及康復小組委員會主席張建良醫生指出,K仔非常容易令人上癮,而且會嚴重損害心、肺、泌尿、生殖、免疫和神經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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